关于推荐省管企业外部董事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省管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外部董事人才库,经研究,拟请企业管理研究所推荐一批外部董事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描述
外部董事是指由省政府国资委依法聘用、由所任职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外部董事由省政府国资委管理,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承担相关责任。任职后,其劳动、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二、人选范围
从省内外知名企业、有关行业中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力的专业人士中择优推荐。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精神,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和现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三、人选条件
外部董事人选应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企业利益,并承担相关义务;
(三)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四)在企业管理、战略规划、风险防控、资本运作、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以及科研开发、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研究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与履行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财会、金融、科研等某一方面专长;
(五)具有较强的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议事沟通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七)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八)《公司法》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
四、推荐数量
原则上推荐人选不少于5人,多者不限。
五、产生程序
(一)调查摸底。按照上述推荐条件,广泛开展调查摸底,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个人自愿。在初步筛选的基础上,与意向人选沟通,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河南省省管企业外部董事人选推荐表》并签字。
(三)人选所在单位审核把关。根据个人报名情况,由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对报名人员政治素质、诚信守法、履职记录、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研究确定推荐意见。
六、入库和使用
(一)入库。由省政府国资委对推荐的外部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兼职外部董事任职条件的人选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入库人选的资格实行年度审核、动态管理。
(二)选聘。根据省管企业董事会结构和外部董事配备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经考察了解、征求拟任职企业意见,并与人选本人就外部董事相关工作以及职责、权利和义务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委派手续。
(三)任期。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结束后,经省政府国资委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个任期。
七、任职要求和待遇
(一)任职要求。兼职外部董事每年要保证一定时间到任职企业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企业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对公司重大投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等。
(二)履职待遇。兼职外部董事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贴和会议津贴。在履行外部董事职务时的办公、出差等有关费用,由任职公司承担。退休满三年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退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可以作为外部董事人选,但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
八、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主要包括:
1、外部董事人选推荐专题报告一式3份;
2、《河南省省管企业外部董事人选推荐表》一式3份;
3、相关证明材料:
(1)推荐人选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三年内取得的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等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首页为目录清单,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按顺序装订。原件由人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盖审核单位公章。
(2)由所在单位或企业出具近三年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所有书面材料均使用A4规格的纸张。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标明“省管企业外部董事推荐人选”字样,注明人选姓名、单位。
联 系 人:宋峰 邹开祥
联系电话:0371-65836093 6595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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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A座1812室
邮政编码:450003
电子邮箱:hnsqylh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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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管企业外部董事人选推荐表
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
河南省企业管理联合会
河南省企业家协会秘书处
2017年7月25日
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
河南省企业管理联合会
河南省企业家协会秘书处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