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平顶山企业家日”的议案》。会议决定,自2023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平顶山企业家日”。 会议认为,设立“平顶山企业家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两个毫不动摇”和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商重商浓厚氛围、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助力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