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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均同志在全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6-12-04 00:00:00 作者: 来源:
提高认识强化措施
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
──王平均同志在全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
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同志们:
今天,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国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视频会议精神,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对我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行部署安排。日前,中央刚刚召开了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要求。省委八次党代会也提出了构建和谐中原的目标。我们这次会议正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六中全会和省委八次党代会精神的一次会议。刚才,洛阳市、郑州市、安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总工会和平煤集团的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对我们开展工作具有很好的启迪和借鉴作用,李中富、鲁新成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对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找准问题,充分认识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劳动法》颁布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大力推动我省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以劳动合同为主要形式的用人制度从无到有,在全省国有、集体企业已普遍确立,截止目前,国有、集体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已达197.74万人,签订率达91.23%。在工作中,各地都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洛阳市、安阳市、新乡市在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国资、宣传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劳动合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了对劳动合同工作的领导,将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并在全市开展了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宣传活动。郑州市采取印制宣传手册、举办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讲解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和有关政策,交流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新密市将劳动合同签订及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按月通报各乡镇街道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局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实行局领导分包责任制,不断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使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进展顺利。这些措施都有力地推动了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于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与职工双向选择、职工合理流动的新型劳动用工机制,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我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目前,全省城镇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5.64%,私营企业与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为52.84%,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更低。一些企业故意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辞退职工,发生争议时,拒不承认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劳动合同内容不公平,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不够好。有的企业虽然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签订劳动合同时不与职工协商,对职工的正当权利要求不理不睬,合同条款对职工的权利义务规定不平等。签订了也不认真履行,随意终止、变更劳动合同,激化双方矛盾。三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有的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劳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没有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劳动合同到期既不终止也不续订,劳动管理混乱,没有真正建立起通过劳动合同调整劳动关系的新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直接导致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据统计,近两年来因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案件达4584起,因劳动关系争议引发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分析我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自身的原因外,我们在工作中也有许多值得认真总结和反思的地方。
一是认识不到位。《劳动法》实施之初,应该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是十分重视的,省厅提出了以劳动合同为龙头,以劳动监察为龙尾的劳动保障工作思路,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劳动合同制度在国有、集体企业得到了较普遍实施。1998年以后,劳动保障工作的着眼点放在了再就业及两个确保上,不少地方忽视了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一些同志片面认为签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政府部门管不了、也不用管,还有一些同志简单认为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只是一件具体工作,不需要政府协调推动。没有认识到这是关系到一个社会建立起一个怎么样的用人制度的大问题。没有看到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作用。没有认识到落实不好劳动合同制度就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就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甚至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都会产生反作用。认识上的不到位,直接导致在劳动合同制度的推行上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二是对企业用人缺乏有效的调控监管。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劳动部门通过行政审批对企业用人进行管理的职能逐步弱化。行政手段弱化后,如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对企业用人进行宏观调控我们研究的不够,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及时,宏观调控手段没有跟上,以至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们对当地企业用人状况并不了解,对企业用人缺乏宏观调控和监督,企业自主用人成了自由用人。在管理的范围上,我们还是习惯于对国有、集体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对迅速发展的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宏观监管更是不够。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转变劳动保障部门职能,从过去对国有集体企业管理的职能角色转变到现在对全社会各类经济组织的宏观指导上来。要学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去约束和引导各类经济组织落实好劳动保障政策,督促其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三是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近年来我们也开展了一些劳动合同的宣传培训,但范围不够广,影响不够大,开展的不够经常。宣传培训上的欠缺使得企业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方面的有关政策了解的不全面、不具体,因而自觉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意识比较薄弱。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劳动法》执法检查报告中也提出了“采取有效措施,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的要求。这是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的新形势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既是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必要条件,也是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日前,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已经转发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今年只剩一个月时间了,要完成今年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的目标,时间非常紧迫,任务也非常艰巨。但实践证明,只要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就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紧紧抓住贯彻党的六中全会和省委八次党代会精神这一有利时机,在已经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会议的要求上来,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内在要求和主要任务来抓,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要按照共同部署、分头落实、密切配合、加强交流的要求,逐级建立定期督查调研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慢、问题比较多的地方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要从11月份起,每季度对各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将同时抄送各市人民政府。
二、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切实抓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已经确定:到2008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2006年国有(含国有控股)、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以上,城镇其它类型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达到80%以上;2007年国有、集体企业要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城镇其它类型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达到90%以上;2008年底,全省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得到健全。10人(含10人)以上企业都要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其中:2006年底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60%以上;2007年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80%以上;2008年底,全省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根据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扎实推进。
1、要明确工作思路。从当前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际情况看,不同类型企业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各地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中,要把实现各类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的用工特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类推进。
一是要巩固和提高国企及国有改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当前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力度较大,涉及职工人数众多,劳动关系处理程序复杂,重新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工作量大,一些改制后的企业往往忽视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工作,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下降。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重视改变这种状况,全过程参与规范改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后劳动合同签订率稳中有升。二是要重点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既是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重点,也是薄弱环节和难点。各地可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在已经建立了工会组织、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逐步将工作范围扩大到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要建立重点单位联系制度,各地要在不同所有制企业或行业中选择一些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基础较差、劳动关系较为紧张、社会影响面较大的企业为重点联系单位,采取重点督促、上门指导等方式,促使重点联系单位最终达到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目标。三是要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河南是农业大省,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较大,农民工大多数文化程度偏低,劳动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是就业的弱势群体,也是劳动合同签订率最低、劳动保障权益最易受到侵害的群体。当前从国务院到省、市各级政府对维护农民工权益都非常重视。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既直接关系到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的实现,也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2、抓紧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摸清各类企业的劳动用工状况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底数,是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工作。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工会和企业组织通力合作,并积极争取工商行政管理、统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通过发放调查表、直接上门等方式,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的企业户数、职工人数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地区企业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将企业与职工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作为劳动用工登记的主要内容,要求企业按规定及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要运用微机等现代工具实现对企业用工以及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宏观动态监管。要依托“金保工程”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区)各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的互通联网。
3、要加强政策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用工的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通过网络、劳动力市场等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或向企业特别是私有企业与职工免费发放。劳动保障部门应要求企业将自行制定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报送备案,对内容违法或显失公平的,要责令企业改正。对实现了劳动合同应签尽签的企业,要将工作的着力点逐步转移到指导企业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质量上来,改善和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管理服务,指导企业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实行微机管理,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各地可在国有企业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提供保障。
4、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要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只有广大企业和职工真正了解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意义,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年行动才有原动力。为此,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全方位、多层面、多渠道、多载体开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认知度和认同度,让他们认识到劳动合同制度对于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共赢的重要性。省里已决定12月11日至15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宣传周活动,会议结束后,各地要立即研究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筹备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新闻载体,提高宣传层次,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宣传工作要面向企业和职工,既要宣传各项政策,又要宣传推广各地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先进经验和成功范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通过宣传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共同参与三年行动计划,提高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识,将由政府行政推动转变为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动、自觉的行为。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年底前,省里将组织开展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专项大检查活动,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的优势,对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举报电话等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并查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举报投诉案件。要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效覆盖到所有企业。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曝光。还要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列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组织延伸到企业和密切联系职工的优势,积极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各级企业组织要教育引导企业不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督促企业主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6、进一步完善有关劳动合同政策法规。完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是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实施的法律依据和根本措施。目前,国家《劳动合同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正在作进一步修改。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认真制定贯彻实施办法,积极采取措施,抓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地方劳动合同条例或规章,为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与完善提供法律保证。
三、明确责任,强化组织实施,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
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难度很大,任务艰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紧紧围绕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提出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省里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厅厅长孔令晨同志为组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协调劳动关系各方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和时间具体抓,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都有单位和专人负责。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指导、有监督,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指导。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中,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各相关部门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共同部署、分头落实、密切配合、加强交流的要求,逐级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充分利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作用,对工作进度慢、问题比较多的地方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完成。
3、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抓好落实。为了更好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展,省里要求建立重点单位联系制度、统计报表月报制度和通报制度。制度虽然有了,但关键在于落实到位。各地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好省里制定的各项制度。要按时填写报表,及时报送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要及时与省里沟通,做到上传下达。最终通过大家的努力,确保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我再强调一下。

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前提条件。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有利于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推进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平台。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与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以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作为推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到双促进。二是要准确把握创建活动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对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评审表彰是一种重要手段,不是最终目的。创建活动在本质上是对新形势下协调劳动关系方式的一种创新,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载体,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引导企业和工业园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奉献企业、双方合作共赢的新局面,实现企业良性发展,职工得到实惠,从而保持劳动关系持久和谐。三是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各地开展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地区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推动创建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创建活动不能简单地下指标、定进度,关键是要通过加强指导,严格标准,搞好服务,着力提高创建活动效果,使企业和职工切实感受到参加创建活动带来的良好效应,引导他们积极主动投身创建活动,保证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同志们,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是各级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让我们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一起携手努力,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中原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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